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2-04 09:50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6.其它荣誉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在外镇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临时代课教师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和举办者同时签署;
8.个人工作总结或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9. 计生证明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教育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镇组织办审批同意,在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企石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录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复审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由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通知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无充分理由不来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七、咨询: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6661025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附件:
1.东莞市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 |
2.东莞市企石镇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岗位表 |
东莞市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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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东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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