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0-06-22 17:00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体检与考察
高新区社发局、高新区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gxq.anqing.gov.cn/mlgx/yqgk/tzgg/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人社部〔2020〕24号规定,“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皖教秘师〔2020〕33号精神,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高新区社发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安庆高新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56-5367325(高新区社发局)
0556-5367196(高新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67216(高新区纪检监察室)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安庆高新区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xls |
安庆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安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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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安庆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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